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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超市拿個雞蛋猝死維持原判。最初的判決是什麽?

去年3月25日,老人在超市取雞蛋被制止猝死壹案再次二審開庭,維持原判,駁回原告家屬38萬元的訴訟請求。該消息也引起了各方關註。

事情發生在去年6月,江蘇南通的壹家超市。當天下午,壹名67歲的老人來到超市購物,但在離開超市時,他竟然在口袋裏藏了兩個雞蛋,並選擇不付賬離開。細心的超市店員發現後,攔住老人質問。但老人態度堅決,雙方僵持不下。不料老人突然倒地,被送往醫院救治或經搶救無效死亡。

老人的倉促離世也引起了家屬的不滿。他們懷疑老人的死亡是因為超市沒有在最佳搶救時間內撥打急救電話,耽誤了老人搶救的黃金時間,家屬將超市告上法庭索賠38萬元。

法院駁回了老人家屬維持原判的訴訟請求,案件正式進入司法程序。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法院也對此案作出壹審判決,駁回老年原告家屬的訴訟請求。對於崇川區人民法院的壹審判決,老人家屬表示不服,上訴至南通中院。3月25日,南通中院也維持了該案的壹審判決,該案正式結案。

事實上,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不難發現超市員工的行為沒有過錯。老人的猝死固然值得同情,但老人藏蛋的行為也有不妥之處。當時超市工作人員並沒有暴力制止老人,只是壹般的例行詢問。老人本身有身體因素,老人倒地後超市工作人員和周邊消費者盡力提供救助,老人猝死也是突發事件。法院的判決也是正當的。至於家屬38萬的天價賠償,確實讓外界覺得有碰瓷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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