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和轉讓需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需提供房屋的產權證或其他證件;
3、戶口簿或其他能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之間親屬關系的文件;
4.房產證過戶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明。
產權主要有三種解釋:
1指開發商的產權,稱為購房者的大產權和小產權,因為購房者的產權被開發商的壹個產權分割;
2.根據房屋再過戶時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來區分。不需要交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要交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按照這個解釋,普通商品房是大產權房,經濟適用房是小產權房;
3.以產權證發證機關區分。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如果國家不發產權證,就叫小產權,也叫鄉鎮產權。鄉鎮產權不構成法律意義上的物權。
綜上,老人有遺囑和遺贈的,按照遺囑和遺贈協議分配遺產。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辦理。子女可以作為父母的第壹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共同繼承遺產。壹般來說,同壹順序繼承人的份額應該相等。繼承人協商同意後,財產分配也可以不平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