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孩子已經長大,有獨立生活的能力;
2.孩子有承受能力;
3.父母缺乏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等法定情形。如果符合支付贍養費的條件,父母有權向法院申請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
關於贍養父母義務的法律規定如下:
1,成年子女有贍養、幫助、保護父母的義務;
2.父母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有權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贍養費;
3.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提供經濟資助、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4.贍養人應當為患病的老年人提供及時的治療和護理,並為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提供醫療費用。
綜上所述,贍養義務是壹種法律責任和道德責任,子女應當盡力履行贍養義務,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7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
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向成年子女要求贍養費的權利。
第三十七條
父母、子女、配偶等。、被監護人依法負有贍養、扶養、撫養義務的,被人民法院撤銷監護資格後,應當繼續履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