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註銷戶口,需提供死亡證明、死者身份證和親屬關系證明;
2.去死者單位換擋,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相關證件,火化收據。子女辦理的,需提供死者配偶的委托書;
3.死者個人賬戶中的社保余額,由繼承人持本人身份證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手冊向參保機構申請銷戶,余額及利息由繼承人作為遺產收取。
身份證辦理程序:
1,回原籍戶籍管理部門;2.戶籍管理部門註銷身份證信息;3.避免身份證信息被他人濫用。
總結壹下,老人去世後的證件處理包括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向死者所在單位轉移檔案並提供相關證件、繼承人持本人身份證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手冊向參保機構申請銷戶並領取社保余額作為遺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八條
公民死亡的,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應當在城市安葬前壹個月內,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註銷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