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老師和學校有沒有阻止學生高考的資格和權利?

老師和學校有沒有阻止學生高考的資格和權利?

只要符合高考要求,老師和學校無權阻止學生參加高考。

考生報名參加高考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中畢業或同等學歷;

3.身體健康;

4.認真閱讀並願意遵守省招生委員會和高招辦頒布實施的招生簡章及其他有關招生管理的政策規定;

5.報考軍隊院校的,必須是20周歲以下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報考公安院校的,年齡必須不超過22周歲;報考公安院校外語專業的年齡不超過20周歲。報考上述院校和專業的考生必須未婚;

6.少年班考生須由招生學校預選,憑準考證發放,明確考試科目,並通知考生所在市、縣(區)招辦。考生本人提出申請,經市、縣(區)招辦審核通過後,可在市招辦指定地點報名參加考試。報考少年班,必須是極少數智力超常、成績優異、年齡在15以下的初高中學生(不含高中畢業生)。

7.在中國定居的外籍人員符合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可憑省公安廳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在各市指定地點參加報名。

  • 上一篇:經濟電子詞典
  • 下一篇:律師刑事責任可能涉嫌的犯罪包括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