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縣、自治縣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時候,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設立若幹區公所,作為它的派出機關。第三款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經上壹級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設立若幹街道辦事處,作為它的派出機關。街道辦事處是縣政府的派出機構。是否可以作為行政訴訟的被告,應該區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的規定。
行政機關的內設機構或者派出機構未經法律、法規或者規章授權,以自己的名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當事人不服提起訴訟的,以該行政機關為被告。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授權的行政機關有內設機構、派出機構或者其他組織超越法定授權實施行政行為,當事人不服提起訴訟的,實施該行為的機構或者組織為被告。
上一篇:忻州古城現在開放嗎?下一篇:2020年藥品註冊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