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發布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預警通知第五條:要進壹步規範辦學行為,嚴禁假期補課。各地中小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占用節假日和休息時間組織學生集體上課、補課,不得統壹要求和組織學生參加各類學科輔導班和學科競賽。凡因非法組織學生集體補課造成安全問題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教育部、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聯合發出通知,禁止各地中小學在暑假期間組織集體補課和有償補課,要求加強監督檢查,及時查處違規補課行為。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落實意見要求,對補課問題給予足夠重視,落實監管責任和處罰措施,對所轄高中、初中組織開展壹次檢查,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舉報。如果發現問題,應立即糾正。國家法定假日和紀念日規定的法定假日適用於所有公民,包括學生。如果學校沒有按照規定放假,可以去教育局反映情況。
法律依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章第二十條規定,學校應當配合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保障其睡眠、娛樂和體育鍛煉時間,不得增加其學習負擔或者延長其在校學習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