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或訴訟
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自願離婚,並在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
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財產、子女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壹致,向法院起訴離婚。
協議離婚:
1.要求雙方協商壹致,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都是協商壹致,否則不予辦理。
2.雙方必須親自出席,不能由他人代理。
3.省錢,但是要等30天的冷靜期。
4.必須去壹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如果妳的常住地和戶籍所在地不壹樣,那就比較麻煩了。
5.協議離婚後,離婚協議的履行要靠雙方自覺遵守和履行,容易引發糾紛。這時候如果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就要去法院訴訟。
訴訟離婚:
1.只要雙方不能就離婚、子女撫養或財產分割三個問題中的壹個達成壹致,就只能通過訴訟來解決。
壹般雙方都要出庭,但特殊情況下可以代理,比如國外的人。
3.法庭審判有壹定的程序要求。壹般來說,如果采用簡易程序,法院會在兩至三個月內審結案件。
4.如果有需要法院處理的財產,訴訟費會更高。
5.可以在壹方經常居住地的法院處理,不考慮戶籍所在地。
6.從訴訟離婚的程序來看,相對復雜,難免會被訴訟拖很久。
7.通過法院解決離婚案,意味著雙方撕破臉,必然加深夫妻之間的相互傷害和仇恨。
法律不是萬能的。當關系已經破裂,雙方無法共同生活時,雙方最好選擇更理性的方式,友好分手,選擇協議離婚的方式,避免曠日持久的訴訟。但是,當訴訟成為必然,聘請律師充分收集準備證據,在可能的情況下積極應訴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