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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不離家的法律定義是什麽?

離婚後不離家,顧名思義,就是離婚後不離家。

這是當今社會的壹種新的社會趨勢。是壹種全新的生活方式,是人性使然,是壹種無奈而痛苦的選擇,是無法承受的。離婚的夫妻已經正式解除了婚約,辦理了法律意義上的離婚手續,但由於主客觀原因,原夫妻仍然過著足不出戶離婚的卑微生活。

如果雙方自願,且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離婚協議無需公證。但關鍵要看協議內容是否完善,是否違反法律。如果不完善,將來必然會給妳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離婚不離家,是指在法律意義上,離婚後,女方雖不同居,但仍住在家裏、壹起或男方家裏,沒有財產分割,沒有名字,但仍有真實的關系。像夫妻壹樣相處。它是由經濟、政策、環境等主客觀原因造成的壹種新的社會關系。如果當事人已經辦理了離婚登記,即使沒有離開家庭,他們之間的婚姻關系也已經在法律上解除,不存在夫妻權利義務的法律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76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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