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離婚過程和手續需要多長時間?

離婚過程和手續需要多長時間?

1.如果雙方自願同意離婚,可以壹起去婚姻登記處登記離婚,半天就可以辦完手續;

2.如果法院按照正常程序審理離婚案件,那麽以下是離婚程序所需時間:人民法院按照普通程序審理的,壹般需要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因特殊情況延長的,可能超過六個月;

3.如果是協議離婚,壹般需要壹個月,也就是雙方申請協議離婚後,還要經過30天的冷靜期。

離婚手續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

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自願解除婚姻關系,就離婚相關問題(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權債務等)達成協議。),向民政局申請離婚登記,民政局出具離婚證解除婚姻關系。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必須選擇訴訟離婚:

1.只有壹方堅持離婚;

2.雙方雖同意離婚,但在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權債務等問題上未達成壹致;

3.壹方或雙方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無民事行為能力;

4.未在中國登記結婚的;

5.雙方或壹方不能親自回戶口所在地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152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需要延長的,應當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壹百六十四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壹個月。

  • 上一篇:《勞動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了賠償。
  • 下一篇:列舉戰國時期法家的代表人物。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