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第三十壹條當事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依法請求國家賠償;(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社會救助的;(三)請求撫恤金的;(四)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五)請求確認勞動關系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六)請求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七)因工傷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和醫療事故造成人身損害的賠償請求;(八)請求賠償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九)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申請法律援助需要帶什麽材料?
請求法律援助時,申請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法律援助申請表;2.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3、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申請人所在單位的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證明;4、與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證明和證據材料;5.法律援助機構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