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離婚協議的承諾有法律效力嗎?

離婚協議的承諾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分析:承諾內容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社會習俗的離婚承諾書,具有法律效力。離婚時,可以作為證據,根據承諾書的內容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以下三種情況下寫的離婚承諾書壹般不具有約束力:第壹,承諾書是出具人受脅迫簽署的,出具人及時向法院提出撤銷申請。此時,承諾函將因撤銷而失效。第二,承諾書中關於撫養權歸屬的內容無效,法院仍會本著有利於孩子成長的原則處理。第三,承諾書中剝奪人身權利的內容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七十六條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第壹千零七十七條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壹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後30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領取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壹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系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壹致意見後,應當登記發給離婚證。

  • 上一篇:老年癡呆癥犯罪需要承擔民事責任還是刑事責任?
  • 下一篇:聯想有外資背景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