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離婚協議的有效期是多久?

離婚協議的有效期是多久?

離婚協議的有效期,如果取得離婚證,始終有效,但訴訟時效為三年。訴訟時效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超過訴訟時效保護的,人民法院對其訴訟時效不予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八十八條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家庭組織適用問題的解釋(壹)第七十條夫妻在離婚協議後對財產分割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沒有欺詐、脅迫行為,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 上一篇:黑暗和光明與人心的關系
  • 下一篇:綁架罪要坐幾年牢?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