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是男女雙方依法解除夫妻關系的法律文件,壹般由婚姻登記機關和人民法院出具。辦理手續:1。雙方提出書面離婚申請,並出示證件。2.雙方就家庭財產、子女撫養、父母贍養、債權債務的處理達成書面協議。3.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和離婚協議書。4.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和婚姻登記證辦理單,登記機關審核。5.去拿離婚證。
法律依據:
第十條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到壹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與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大陸居民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省居民和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男女雙方應* * *到大陸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壹條內地居民申請離婚,應當提交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戶口簿和身份證;
2.我的結婚證;
3.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