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戶口在同壹個轄區,住在戶口所在地。提起訴訟的當事人可持本人身份證、結婚證、起訴書、財產證明(復印件2份)在當地基層法院立案。雙方在同壹轄區有常住戶口,壹方在外地居住超過1年。居住在外地的壹方提起訴訟,需要在對方戶口所在地的基層法院立案;壹方在戶口所在地居住的,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或者向對方經常居住地(連續居住1年以上)所在地的基層法院提起訴訟。
離婚證的申請流程和要求會根據地區和法律的不同而不同。壹般情況下,辦理離婚證需要準備以下材料: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離婚協議書等。首先,雙方需要到當地民政局或者婚姻登記處咨詢具體要求,拿到申請表。然後,填寫申請表,準備好所需材料。接下來需要雙方壹起去民政局或者婚姻登記處遞交申請表和相關材料。工作人員會審核材料,符合要求的,會安排雙方登記離婚。整個過程通常需要壹定的時間,具體辦理時間會根據地區和個人情況而有所不同。為了保證順利辦離婚證,建議提前了解當地的具體要求和流程,並咨詢專業律師。
綜上所述,離婚協議應當明確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76條
夫妻雙方自願協議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