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居民自願離婚,
?男女雙方應在壹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與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
?內地居民自願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省居民和中國內地華僑離婚,
?男女雙方應當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壹條
?內地居民辦理離婚登記,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戶口簿和身份證;
(2)本人結婚證;
(3)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
?已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和臺灣省居民,
?華僑、外國人除出具前款第(二)項證明外,
?除第(三)項規定的文件和證明材料外,
香港居民、澳門居民、
臺灣省居民也應簽發自己的有效通行證,
身份證,華僑,
外國人還應出示有效護照或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的撫養問題。
?對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壹致意見。
湖北夫妻離婚,兩人都是大陸人,夫妻達成協議。
可以到雙方戶口所在地的任何壹方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夫妻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
其中夫妻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寫得不錯。
夫妻壹方是湖北人,另壹方是港澳臺省人,還有外地人。
?妳也要按照《婚姻登記條例》辦,辦理離婚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