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只有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或者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準免征的所得,才能免征個人所得稅。稅務專家解釋說,奧運會結束後,國家、地方政府以及壹些企業和組織將對參賽運動員進行獎勵。其中,國家體育總局、省級政府及其他省級以上單位給予運動員的獎金,可按規定免征個人所得稅。運動員參加全國奧運會獲得的獎金和實物獎勵主要來自國家體育總局、國家體育總局下屬各運動管理中心、運動員所在省市以及部分贊助企業。,所以不需要交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免征個人所得稅: (壹)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中國人民解放軍軍級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授予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二)國家發行的國債和金融債券的利息;(三)按照國家統壹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四)福利費、撫恤金和救濟費;(五)保險賠償。(六)復員軍人、復員費、撫恤金;(七)按照國家統壹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置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退休費、退職費、退休生活補助費;(八)依照有關法律應當免稅的駐華使館、領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九)中國政府簽訂的國際公約、協定規定免稅的所得;(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收入。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NPC常務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