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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定義禮讓行人?

法律分析

禮讓行人是每個機動車駕駛人都應該遵守的制度。行人禮讓的具體定義是:1。行人在道路右側人行橫道上行走,未能到達道路中心線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左側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減速通過人行橫道。2、行人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分離線外等候,未進入機動車道的,機動車應當減速,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通過人行橫道。3.行人穿越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的分界線,進入人行斑馬線時,機動車應當停車讓行,否則屬於違法行為,應當受到處罰。4.行人在綠化帶的斑馬線上。當他們不進入機動車道的斑馬線時,機動車可以直行通過。5.右轉車輛需要停車讓行人通過斑馬線,行人通過後可以繼續行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通過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當行人穿過人行橫道時,他們應該停下來讓路。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應當避讓橫過道路的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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