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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和認同

對這兩個字的思考最初來自《名偵探柯南》中的臺詞:“我很理解妳的做法,但我不認同。”這是我第壹次意識到理解和認同是兩個概念。我以前說我對這兩個詞很熟悉,但是我還是聽不懂。這句話可以更完整的描述妳的感受。我很理解妳的感受,但我不同意妳的做法。認識的對象是情緒、情感等身體感受,認同的對象是思想和行為。

既然提到了壹個名偵探柯南,我就舉壹個刑事案件。之前有新聞說,壹名男子少年時目睹母親被殺。22年後,他在除夕夜殺死仇人,案發後自首。對於這個案例,網上自然(我也不知道為什麽用這個詞,但是我感覺我要用這個)。相同的壹點是我理解他的動機,不同的是壹方不認同他的做法,認為這件事太極端。對方認同他的做法,就是法律制裁不了,就自己制裁自己。在思維上,這兩方是理解和認同,理解但不認同。其實對於類似的情況,我心裏壹直有兩種看法。壹是必須遵守現行法律。如果認為不完善,可以要求修改法律。另壹個是只要妳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那就去做。這其實是壹個超我和本我的問題,這兩種極端情況的中間夾雜著真實的自我。

理解和認同的問題變成了超我和本我的討論。理解是指個體對本我需求的理解,認同是指社會規範(超我)對妳行為的認可。認同是規範(固有經驗、傳統等)的判斷結果。)在人類思維中對於某種行為,正確、認同、錯誤、不認同。這應該是普遍的看法。而理解,可能是每個人受限於自身的知識和經驗,對同壹件事會有不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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