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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方法包括什麽

理論法學包括法理學、法哲學、比較法、法社會學、立法學、法律邏輯學、法律教育學和法律心理學。

-理論研究方法

理論研究法是指在統計分析的基礎上,對調查數據進行進壹步系統思考處理的方法。它是各種思維方法的綜合運用。理論研究方法的直接目的是從調查數據中引出理論和觀點,檢驗研究假設。

其方法體系的具體內容是:常見的具體方法,即理論研究的傳統方法,主要包括典型分析、比較分析、歷史分析、本質分析、推理和外推法。辯證思維的基本方法主要有歸納演繹、分析綜合、抽象具體、信息、系統分析、結構功能法、定性定量分析法。

用理論研究方法從事實材料中得出的研究結論是否符合被考察對象的實際,揭示了事物發展的壹般規律,或者預言了事物的某種發展趨勢,也要對研究結論進行檢驗,看研究結論是否符合事實材料,符合到什麽程度;

如果沒有,找出錯誤在哪裏,進行改正和補充。只有經過測試的結論才能作為依據。

國家司法考試

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法考”)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和《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設立。

法學考試的前身是國家司法考試(以下簡稱司考)。考試內容包括現行法律規定、法律職業道德等。擔任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法律顧問、仲裁員(法務)以及政府部門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查、行政復議、行政裁決的人員,必須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學考試改革以來,每年的通過率保持在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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