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巴基斯坦憲法》第37條。
第壹,特別註意促進落後階級或地區的教育和經濟利益:
第二,在最短時間內消除文盲,並提供免費義務中等教育:
三。在擇優錄取的基礎上,使每個人都享有接受職業技術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平等機會;
四。確保訴訟費用低,福利高,確保公平和人道的工作條件,確保兒童和婦女不從事不適合其年齡和性別的工作,並對就業婦女的產婦福利做出規定:
六、通過教育、培訓、發展農業和工業等方法,使所有地區的人民都能充分參與各種形式的國家活動,包括在巴基斯坦公共服務系統中任職:
七、禁止賣淫、賭博和吸毒,禁止印刷、出版、出售和展覽淫穢書刊和廣告。八、禁止飲酒,但出於醫療目的和非穆斯林宗教目的除外:
9.下放政府的行政權力,以利於快速處理公務,從而方便公眾,滿足他們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