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函和承諾函是壹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二)保函和承諾函的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3)保函和承諾書的內容不違反公序良俗原則。
2.書面證據如果承擔法律責任,就具有法律效力。
3.當事人簽字的書面證據,只要不違反法律,是自願的,是真實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
4.如果是在脅迫下簽署的,是無效的。如果書面證據沒有明確的法律責任,則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可以公布書面證據:
1.當事人有權終止。符合民法典規定的法定解除權或者約定解除權的,享有法定解除權。當事人無權解除合同的,即使解除通知到達對方,對方也未提出異議,合同解除的效力也不發生。
2.在規定的期限內行使撤銷權。解散權是形成權,應當在壹定期限內行使。否則,合同關系處於長期不確定狀態,會影響當事人權利的享有和義務的履行。
3.行使撤銷權應當通知對方。昭發。com提醒您,終止的意思表示可以通過訴訟外通知的方式,也可以直接通過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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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35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應當采用特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