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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連帶責任合同的法律後果是什麽?

無效合同的法律規定是,合同無效的,因合同取得的財物應當返還對方;不能退還的,要折價賠償;有過錯的壹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連帶責任是指如果有兩個以上的債務人,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壹個連帶債務人承擔責任,如果其中壹個連帶債務人承擔的責任超過其份額,可以向其他連帶債務人追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57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認定無效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無法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賠償。有過錯的壹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承擔各自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518條

債權人有兩個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為連帶債權;債務人有兩個以上,債權人可以請求部分或者全部債務人履行全部債務的,為連帶債務。

第519條

實際承擔債務超過自己份額的連帶債務人,有權在其未履行份額範圍內向其他連帶債務人追償超過部分,並相應享有債權人的權利,但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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