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連雲港市法律援助電話號碼

連雲港市法律援助電話號碼

連雲港法律援助電話:0518-85318026。

法律援助中心的職能:

1.法律援助中心是經縣編委批準,由縣司法局設立的常設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中心接受縣司法局的管理、監督和指導;

2、貫徹國家和上級的有關規定,制定法律援助工作規劃,制定法律援助中心的年度工作計劃和階段性工作計劃;

3、負責受理、審查和批準法律援助申請,組織指派律師或者其他法律服務工作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

4、負責法律援助工作的宣傳;

5、負責法律援助案件資料和案卷的收集和管理;

6.按時上報法律援助工作統計報表,完成縣司法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據:《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

公民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就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公民可以就本條第壹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咨詢。

  • 上一篇:丈夫是遺囑執行人,妻子會受到影響嗎?
  • 下一篇:如何投訴樓上扔垃圾?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