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方式有市面上支付現金,根據購買數量和車數進行獎勵;收入庫、往來結算和支付;免費收儲,制定收購暫行辦法和收購合同,更加有效地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同時,農民還可以憑“糧食存折”在消費網點隨時兌換自己的成品糧油食品,既滿足了農民的消費需求,又提高了農民的生活質量,促進了我市糧食的產業化經營。
通過基地“大流通、小承包”的管理模式和“四統壹”(統壹品種、統壹農資、統壹植保、統壹烘幹收購)的管理模式,“公司+基地+合作社+農戶”的新模式——糧庫。
“糧食銀行”是壹種采取市場化運作,吸收農民余糧“儲蓄”,“儲戶”憑“存折”可隨時提取、收購、貼現糧食的新型糧食經營業態。農民走進糧食銀行,就像走進了商業銀行的儲蓄所,只是存取的內容從現金變成了糧食。“糧食銀行”代表農民承擔儲存糧食、加工和品種交換的職能。
“食物銀行”主要有三個特點:壹是準入自由。“糧食銀行”的存取時間通常為壹年,期間糧權不變,可隨時提取或兌現糧食。二是保值增值。農民可以在儲糧後直接提取現金,也可以根據市場價格變化隨時結算。如果市場價格上漲,就按照上漲的價格結算,糧價下跌時,就可以按照存款金額兌換成等值的糧油產品。三是與便利連鎖店聯網,方便交換。農民憑存折可在糧食系統開設的“糧油超市”兌換不同品種的糧油或其他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