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工作計劃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應急預案。
2.九個系統:
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制度
師生上午和下午考試制度
學生因病缺課登記與跟蹤系統
復課證書考試制度
學生健康管理系統
緊急疫苗接種系統
預防和控制傳染病健康教育體系
通風和消毒系統
環境衛生檢查通知系統
以上簡稱“兩案九制”。
法律依據: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三條的設立和實施;發生或者即將發生自然災害、事故、公共衛生事件或者社會安全事件時,行政機關應當采取緊急措施或者臨時措施,並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條第二款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在未治愈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排除前,不得從事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傳播該傳染病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