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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的違規行為會被調查嗎?

兩年前的違法行為不予追究。調查行政違法行為的期限為兩年。違法行為依法在兩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行政處罰的時效是在違法行為發生後,對違法行為有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沒有發現這種違反行政秩序的事實,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後才發現,當時的違反者不再處罰。

違法行為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違法行為的構成要件如下:

1,肯定是違反法律的;

2.違反法律必須是不同程度地侵害受法律保護的社會關系的行為;

3、違法壹般必須有行為人的故意或過失;

4.違法者必須具有法律責任或法律行為能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或者限期改正。

當事人有違法所得的,除依法應當退還的以外,應當予以沒收。非法所得是指實施違法行為所獲得的金錢。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對違法所得的計算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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