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雖然父母不是法律上的夫妻,但是子女確實可以享有和已婚子女完全壹樣的權利。通俗的說,妳對這個孩子的責任,這個孩子的權利,都是作為已婚子女來保護的!
2.兒童問題應該有壹個合法的解決辦法。既然妳們和平分手了,我建議妳們可以為了孩子再和平的坐在壹起,簽壹份孩子撫養權的協議,以後仔細考慮自己的能力和責任,明確約定孩子由誰撫養,每年或者每個月對方出多少錢。這是對撫養孩子壹方的法律保護,也是對孩子維護利益的壹個交代。
總之,希望妳的感情問題不要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也希望妳為了孩子的利益,在小問題上做壹些讓步!
如果不能達成協議,或者壹方不撫養孩子,不支付撫養費,那麽另壹方可以作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對另壹方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如果壹方撫養孩子後不合格,另壹方可以請求法院變更撫養權。
5.孩子的自主選擇權是以後的事,到了10歲才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