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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赦是什麽意思?

大赦是指國家元首或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免除對被宣告有罪的特定罪犯的全部或部分刑罰的制度。

法律分析

是國家免除特定犯罪人的部分或者全部刑罰,只能免除其刑罰,不能免除其罪行。我們國家現在只有特赦,沒有特赦。被特赦免除刑罰的罪犯,無論其刑罰是部分執行還是根本沒有執行,都相當於刑罰已經執行完畢。以後任何時候,他都不能因為沒有執行或者沒有執行而再次起訴。這也包括不能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起訴。大赦是指國家元首或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免除被宣告有罪的特定罪犯的全部或部分刑罰的制度。根據法律,領導人可以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NPC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發布特赦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偵查終結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判,或者宣告無罪: (壹)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被大赦令免除處罰的;(四)依照刑法應當告訴才處理的犯罪,不告訴或者撤回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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