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數據:
調整的基本條件
1.應是參加全國統考、管理類聯考或法語碩士聯考的非專項計劃考生。
2.符合轉專業申請條件。
3.初試成績符合調入地區(1區)第壹誌願專業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4.調劑專業與第壹誌願專業相同或相近。原則上不允許調整跨學科類別。
5.初試科目與轉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外語科目,語言未列入招生專業目錄的考生不接受調劑。對於初試科目中有數學的專業,要求在考生初試中考數學。
6.轉入專業初審的科目數應與第壹誌願專業初審人數相同。
7.學風為非全日制的,可調劑與全日制學風相同或相近專業(類別、領域)的考生,但錄取類別必須為定向就業(非全日制專業只招收定向就業考生)。
8.第壹誌願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審計、圖書情報、旅遊管理(125400)、工程管理專業碩士的考生,在符合其他專業調劑條件的前提下,可以調劑到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轉入上述7個專業。
9.壹、自願報考法學(非法學)學位的考生不得調劑到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劑到本專業。
10.轉考生還必須符合學校各培養單位制定的接收轉考生的具體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