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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法律分為根本法和普通法的主要依據是

法律分析:

根據內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程序的不同,法律分為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據法律規定的內容、法律地位和程序的不同,法律可以分為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本法是指在壹國法律體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居於核心地位的憲法,規定國家的根本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制定和修改有極其嚴格的程序;普通法是根本法之外的另壹種法律。根據制定和實施主體的不同,可分為國際法和國內法;根據適用範圍的不同,可分為壹般法和特別法;根據法律內容的不同,可分為實體法和程序法;按提法和表述,可分為成文法和習慣法;根據內容、法律地位和程序的不同,可分為根本法和普通法。

法律依據: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應當遵循憲法的基本原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堅持改革開放。

衍生問題:

根本法和普通法有什麽區別?

基本法和普通法的區別如下:

1,根本法和普通法的立法主體不同;

2.基本法和普通法的立法程序不同;

3.基本內容不壹樣。

根本法是指憲法,在國家法律體系中享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由於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它不僅具有壹般法律效力,而且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最高法律效力體現在:

1,憲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據和基礎;

2.普通法律不得與憲法相抵觸;

3.憲法是壹切組織或個人的根本活動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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