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關於重新明確全市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標準的通知》(朝發改發[2065 438+09]387號)規定:650元為五星生,500元為四星生,300元為三星級生,200元為二星生,120元為壹星生,80元為未定園。
收費管理:
1,幼兒園保育費收取要及時、足額、全面。
2、幼兒園不得隨意降低收費標準、提高收費標準和擴大收費範圍,不得使用不規範票據,收費公示規範,收費要公開透明。收取的保護教育費應及時單獨核算。
3.幼兒園取得的合法收費收入應當主要用於幼兒保育、教育活動和改善辦園條件,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截留或者轉移。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向幼兒園收取任何費用。
具體充電要求:
教輔費和校服費堅持學生和家長自願原則,由學校(園)收取。在學校收取補課費和校服未支付給委托單位之前,應及時入賬(其他應付款——補課費或校服),並加強對這部分資金的管理,不得截留或挪用,應及時上繳委托單位。收費管理期間產生的銀行存款利息應按照財務管理制度執行,並及時上繳財政。?
學校(園)不得擅自設立或增設任何新的收費項目,收費應以有關文件和標準為依據。收費應當公示,對未公示的項目,學生和家長有權拒付並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發現借機收費,依法依規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