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個問題有些不準確,比如女律師的年齡,62歲就退休了。他們怎麽練?
事實上,據相關媒體報道,50歲的執業女律師董被62歲的犯罪嫌疑人金持刀捅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董律師是金的律師。金犯了謀殺罪,因為他對自己的服務不滿意。
當然,不管金某是出於什麽原因,持刀殺人都是惡性刑事案件,會從無期徒刑開始。如果法院判決金某有罪,他不僅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還要承擔民事賠償。民事責任也是法律責任的壹部分,很多刑事案件容易忽略民事部分。
就本案而言,金應承擔董律師的搶救費、喪葬費、家屬精神撫慰金和死亡賠償金。壹般來說,如果民事賠償到位,即使被害人及其家屬能出具諒解書,對犯罪嫌疑人的量刑也可以適當減輕。
如果死老鼠覺得不冷,要錢不致命,那肯定要從重處罰。
不過,這件事還是挺讓人費解的。壹個62歲的老人在殺死幫助過他的女律師之前,遇到過什麽樣的情況?這60年來他是怎麽安頓下來的?
律師與委托人之間的服務關系是在合同中約定的。如果對服務不滿意,完全可以解除合同,終止委托,找新的律師。大不了就是官司輸了,換個律師再上訴。為什麽不走到這壹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