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有以下看法:
1,能力
對於很多明星來說,其實最開始就是從壹個什麽都不會的人開始,然後逐漸提升自己,所以明星也需要壹步壹步的去實現自己想要的目標,這樣才能真正體現自己的價值,才能做到他的商演10分鐘,達到200萬的高收入。我覺得這是最關鍵的原因。
2.自我價值
對於明星來說,總會有自己的忠實粉絲,也正是因為有這麽多人的支持,才會有今天。林誌穎也是我最喜歡的明星。無論是在大學還是現在,我還是很認可他。當然,這也是我不斷前進的壹種動力,讓我可以壹直戰鬥下去。所以這些方式都可以體現自己的自我價值,然後讓他不斷努力,不斷前進,拓展自我價值能力。這些都是提高他收入的方法,當然這不是唯壹的方法。
以上幾點都是我個人的看法,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同時也希望大家理性看待這樣的情況,不要和明星比,否則妳只會發現“人比別人強,讓人生氣”的道理。希望大家能重視起來,采納這樣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