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院校研究生考試有兩種方式:第壹種方式是每年1月參加全國39所高校的法律碩士聯考,招生對象為非法學專業畢業生(含同等學力畢業生)。考試科目為政治和外語,專業基礎課和綜合課實行全國聯考。試讀書的錄取類別包括非計劃定向、計劃定向、計劃外委托和計劃外自費,學習方式包括全日制學習和非全日制學習,以及畢業。第二類是每年10月參加全國39所大學聯考的在職法律碩士。招生對象為法律或非法律專業的在職法律工作者。除政治外,考試科目由學校自行提出,外語和三門專業課實行全國聯考。入學後都是委托培養,在職脫產學習,畢業時才拿到碩士學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