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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附近的住房政策

法律分析:1,臨港1年社保+上海其他地區2年社保,* * * 3年社保就夠了。

2、需為臨港本地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2年及以上。

3.通過單位提交申請到臨港管委會審核需要時間,所以售樓處基本沒有接到過人才買房的案例。

4.售樓處有反饋,臨港管委會還在制定企業目錄。這個不出來,人才就要等到買房了,而且要壹個半月。

5.雖然夫妻雙方都可以在臨港買2套房,但購房人必須符合臨港1年社保+上海名下無房的條件,缺壹不可。這也意味著很多人想在臨港再買壹套房,離婚。

6.目前二手房還是執行社保政策五年,和之前的限購條件沒什麽區別。

法律依據:關於印發的通知

壹.適用範圍

本辦法中的執業備案對象為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區(以下簡稱新區)註冊的單位合法從業的境外專業人員,執業範圍為在新區從事金融、建築、規劃設計等領域工作。

二、備案條件

專業人員應具備相應領域的資格,壹般包括:

(壹)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犯罪記錄;

(二)在本市合法工作;

(3)取得相關領域海外專業(執行)資格;

(四)取得相關職業資格或學位證書;

(五)符合專業工作經歷要求,其中境外經歷可視為境內經歷;

(六)行業主管部門認為必要的其他條件,如參加法律法規培訓和專業考核。

具體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備案條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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