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源市有八所監獄:遼西新康監獄、淩源分院直屬監獄、淩源第壹監獄、淩源第二監獄、淩源第四監獄、淩源第五監獄、淩源第六監獄、淩源第三監獄。
廣義的監獄是指關押所有犯人的場所,包括監獄、看守所、拘留所。
狹義的監獄是指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內執行刑罰。
對罪犯實行懲罰與改造相結合、教育與勞動相結合的原則,把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監獄的主管部門是監獄管理局,最高行政部門是司法部。
監獄的懲罰功能是指國家將罪犯的身心置於懲罰的條件下,限制其精神生活和物質生活所產生的心理痛苦效應的總和。
監獄的防衛功能是指通過執行刑罰,防止罪犯再次犯罪,同時對社會上其他可能犯罪的人進行警示、威懾和教育,使其不走上犯罪道路的效果的總和。
監獄的改造功能是指按照懲罰的目的改造罪犯的犯罪思想,培養他們遵紀守法的教育效果的總和。
特殊預防是指監獄通過執行刑罰剝奪罪犯的人身自由,使其與社會隔離,失去再次犯罪的條件,以防止其在服刑期間再次犯罪。
壹般預防是指監獄對罪犯的懲罰,以威懾未犯罪的人,防止其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