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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被稱為“賽嘉信”的李奎昌案壹石激起千層浪,呼聲不絕於耳。
憤怒的原因很簡單。雲南高院的所作所為完全違背了人民的呼聲。殺人償命,還債,才是永恒的真理。除了犯強奸罪,李奎昌還殘忍地剝奪了兩個活生生的生命,其中壹個只有三歲的孩子。其殘忍和令人發指的手段已經完全違背了壹個人最基本的道德良知和本性。對於這個窮兇極惡、豬狗不如的混蛋,雲南高院的官員大發慈悲,做了壹個虔誠的“救苦救難”的觀世音菩薩,大筆壹揮,只輕判了他壹個“死緩”。可惜這些吃人飯不拉人臉的牛馬錯判了生死,卻救了壹個活該下十八層地獄的家夥。想想就覺得堵。怎麽能教死人屍骨未寒?
佛教有句話:“殺惡人是善念”。法律也是如此,法律的重典,旨在震懾!縱觀當今“黃金時代”,人心不古,欲望橫流,良心的泥石流不斷沖擊著人們的道德底線,而我們的震懾力卻不夠強大。因為有個叫李剛的爸爸很牛逼,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