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科)。綜合協調政務工作,研究制定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政務督查和跟蹤督辦。
負責辦公室文電、會議、信息、機要、檔案、保密、安全等工作,負責辦公室調研和綜合文字工作。負責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的宣傳工作,指導全市教育體育系統的外事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全市教育體育系統的統戰工作。
負責市教育局網站、政府采購和固定資產管理。牽頭監督全市教育體育系統的穩定。負責系統內的應急工作,領導監督工作。
履行法律法規賦予市教育局(市體育局)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並對行政許可行為進行監督管理。承擔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計劃生育、精神文明創建等綜合工作。
人事科。宏觀管理和指導全市教師和體育人才隊伍建設,負責直屬學校內部人事制度改革和教師綜合管理。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職能部門的安排和指導,做好本系統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管理和指導全市中小學新教師資格考試、資格認定、定期註冊和招聘工作。負責全市教育和體育管理幹部的培訓。
組織和指導全市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局機關直屬學校的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機構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及相關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牽頭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群團工作和服務管理工作。
以上內容參考:六安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