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高層民用建築的公共大廳出口、疏散走道、樓梯間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部門責令予以處罰。
壹、小區樓道停放電動車安全存在火災隱患。
在樓道、樓梯間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甚至在公共區域給電動車充電,給小區居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帶來了極大的安全隱患。因為沒人看,萬壹短路或者電線老化,可能會引發火災或者其他安全事故。
二、電動車火災事故頻發,主要有以下原因:
1,線路老化
電動車用久了,車內連接線路容易老化短路。如果車內電線短路,外部溫度過高,很容易燒毀。
2、電池短路
電池內部溫度高,產生大量氣體,也會通過排氣孔釋放出來,所以不容易爆炸。除非電池使用壽命很長,否則內部電路容易短路導致自燃。
法律依據
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條例
第三十七條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築的公共大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鼓勵在高層住宅小區設立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場所。電動自行車存放和充電場所應獨立設置,並與高層民用建築保持安全距離;_確需設置在高層民用建築內的,應當與建築的其他部分通過防火分隔。電動自行車存放和充電場所應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充電設施應當具備自動斷電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