餵?我很高興回答妳的問題。建設部制定了建築間距*的標準。住宅室內空間高度不應小於2.40米,建築間距不應小於建築高度的系數值乘以0.70。如果小於系數值,會影響室內采光和通風,造成居民生活相互幹擾等問題。簡單總結為兩個:1。冬季至日(冬季至日當日最低太陽高度角)日照時間不小於1小時(房屋底層窗戶)為標準;2.建築高度:建築間距=1:1.2可見,采光權雖然沒有具體的單項規定,但也不是不能遵循,而是有壹個強制性的標準。如果認為建築間距不符合*的要求,可以根據強制性*標準提出相關要求。民法規定,不動產相鄰當事人應當按照方便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交通、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希望對妳有幫助,也祝妳天天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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