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在的商品房都有壹定的保修期,壹般來說在五年以內。如果工程質量有問題,小區外墻脫落,那麽開發商可以負責。如果發生了傷害人的事故,也應該由開發商賠償;
2.如果過了保修期,小區業主按時繳納了物業管理費和維修基金,那麽可以向物業管理公司舉報,物業管理公司會申請使用維修基金。如果壹個小區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那麽可以動用維修基金;
3.如果不交物業管理費和維修基金,是壹些老舊小區,這個時候應該由整棟樓的居民承擔。如果需要補償,也應該由所有家庭平均分擔。
法律依據:《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五十四條。在正常使用情況下,房屋在保修期內的,維修費用或房屋建築工程質量缺陷造成的損失,可以向建設單位賠償,壹般保修期為5年。相反,過了保修期才是最大的問題。有房屋維修專項資金的,經三分之二業主同意,可以將這些資金用於維修;如果沒有專項維修資金的住房,維修費用需要整棟樓的業主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