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樓管打破了負責人。如下:1,建築質量保修期為2年,保修期內如施工單位負責;2、超過保修期是所有業主的責任;3.住宅區的大型維修工程,住宅區業主可以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相關專業的機構進行施工。如果樓房主管道破裂,壹定要及時修復,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如果有業主不願意承擔維修責任,其他業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正常使用情況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為:
(壹)地基與主體結構工程,是指設計文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衛生間、房間和有防水防滲漏要求的外墻,為5年;
(3)供熱供冷系統,由兩個采暖期和供冷期組成;
(四)電氣系統、給排水管道及設備安裝2年;
(五)改造工程為2年。
其他工程的保修期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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