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妳們可以互相商量。
其次,協商不成,可以找妳們居委會調解。
再次,居委會調解不成,可以找派出所解決。
最後,如果解決不了,可以依法向當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除妨礙。
不過,我想建議妳寬容壹點,和樓上的鄰居商量壹下。大家都住樓上樓下,每天都是擡頭不低頭。不講道理的人畢竟是少數,要盡量溝通。應該能解決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289條
法律、法規對處理相鄰關系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
第290條
物業所有人應當為相鄰權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自然流水的利用,應當在不動產相鄰所有人之間合理分配。自然流水的排放應尊重自然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