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因》中,魯迅先生說,他的文章往往不是倒出來的,而是擠出來的。他說,比如牛,已經沒什麽用處了,但是利用廢棄物還是可以的。張家要我去耕壹塊耕地,李家轉壹轉,磨壹磨也行。他們要我站在他的店門口,背上貼個廣告,說這家店有肥牛,賣上等牛奶。我知道我男瘦,但是我沒有奶水,但是我為別人著想,為了生意。這是魯迅先生對自己工作狀態的說明。
接下來的內容很重要,他說,但如果我太苦,我就做不到。我得自己找草吃,還得喘口氣。指出我是某家的牛,把我鎖在他的牛牢裏,這不好。有時候還要給別的家磨,甚至賣我的肉。那就更慘了。不用說,如果我遇到以上三類,我會跑或者幹脆躺在荒山裏。
他的三個原則,第壹,不要把我用得太狠,不怕苦不怕累更難;第二,不能獨占壹家,即可以兼職,也可以離職;我不能賣肉,我可以努力,但我做的事情不應該改變我的本性。比如我寫小說,不要我寫廣告。做事有邊界,懂得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