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錄音可以在法庭上作為證據嗎?

錄音可以在法庭上作為證據嗎?

錄音可以在法庭上作為證據。但是在合法性和有效性的認定上有壹定的限制。在提供電話錄音等證據時,應盡量使用當時用於錄音的載體,如手機。根據相關規定,偵查人員在調查收集計算機數據或者錄音錄像等視聽資料時,應當要求被調查人提供相關材料的原始載體,法院或者鑒定機構會要求其出示原始錄音材料,否則錄音作為證據的證明力就有問題。

錄音具備以下條件,具有法律效力:

1,記錄的內容要真實,完全連貫,沒有人可以編輯;

2.錄音時,對方的發言是真實的意思表達,根本不存在他人的脅迫或威脅;

3.錄音的音質需要清晰,錄音內容要完整地說出案件要證明的事實;

4.不要刪除記錄材料,但保留原始記錄材料;

5.錄音的內容需要得到對方的認可,獲取錄音的方式應該合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

當事人應當對自己的主張及時提供證據。

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期限。當事人逾期不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人民法院拒絕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能成立的,可以根據不同情況,駁回證據,或者接受證據但予以訓誡並處以罰款。

  • 上一篇:臨沂金明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怎麽樣?
  • 下一篇:律師執業證書被吊銷的情況有哪些?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