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我在路上撿到2萬元。這筆錢的法律地位如何?不還會犯罪嗎?

我在路上撿到2萬元。這筆錢的法律地位如何?不還會犯罪嗎?

屬於不當得利,當事人拒不返還失主的,依法構成犯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條的規定,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遺忘物、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其實拾金不昧本身並不違法,但如果失主上門要求退還撿到的錢,拾金不昧者拒絕歸還,則屬於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構成犯罪。這裏的“數額較大”是指5000元以上。

關於金錢的收取,我國民法典也有如下相關規定:

1.如發現他人遺失的錢財或物品,知道失主是誰,應通知失主歸還,或交給公安部門工作人員歸還。

2.如發現他人遺失的錢款和物品,不知道失主是誰,應發布通知或公告盡快領取。

3.他人遺失的錢物,應妥善保管,待失主領回或送交公安部門。如果由於疏忽或故意而導致金錢和物品再次丟失或損壞,您需要承擔全部責任。

4.失主認領失物時,應當向拾金不昧者支付保管拾金不昧物品的費用。

5.失主金錢、物品丟失後,發布尋物啟示時設定的獎勵,在取回遺失物時按承諾兌現。

  • 上一篇:連帶責任的不公平是終局的嗎?
  • 下一篇:馬來西亞海關工作人員能聽懂普通話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