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竊和傾倒垃圾是汙染環境的嚴重罪行。禁止在河湖管理範圍內修建妨礙行洪的建築物、構築物,傾倒垃圾、渣土,從事影響河勢穩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以及其他妨礙河道行洪的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傾倒、堆放或者處置建築垃圾和工程渣土。建築垃圾、工程渣土和其他因施工和拆遷產生的廢棄物應當單獨堆放,不得倒入城市生活垃圾收集站。居民住宅修繕裝修產生的垃圾應當堆放在指定地點。盜竊渣土,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傾倒渣土屬於傾倒垃圾的行為,情節嚴重的構成汙染環境罪。汙染環境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處置放射性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汙染環境的行為。
傾倒渣土需要根據具體情況由不同部門處理:
1,渣土車管理歸城管局管轄;
2.渣土不按清運時間運輸或隨意傾倒的,歸城管局管轄,但交通違法歸交警管轄。
3.渣土倒在小區找物業。
綜上所述,傾倒渣土是嚴重危害公共衛生的行為,應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法律依據:
《城市毛巾建築垃圾管理條例》第十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築垃圾。
第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街道兩側和公共* * *場地堆放物料。因建設等特殊需要,確需臨時占用街道兩側和公共* * *場地堆放物料的,應當在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同意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