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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家的貓會驚動警察嗎?

鄰居養貓擾民。警察會處理的。

噪音擾民屬於治安管理範疇。違反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法律法規,制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給予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噪音擾民是壹種違法行為,有行為後果的定義。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聲環境的義務,並有權對造成環境噪聲汙染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檢舉和控告。只要產生的噪聲幹擾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就是噪聲擾民的違法事實。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環境噪聲汙染防治納入環境保護規劃,采取有利於聲環境保護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二條本法所稱環境噪聲,是指工業生產、建築施工、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中幹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本法所稱環境噪聲汙染,是指產生的環境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幹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第十五條產生環境噪聲汙染的企業事業單位,必須保持防治環境噪聲汙染設施的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閑置環境噪聲汙染防治設施,必須事先報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第十六條產生環境噪聲汙染的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進行治理,並按照國家規定繳納超標準排汙費。收取的超標排汙費必須用於汙染防治,不得挪作他用。第十七條在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造成嚴重環境噪聲汙染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限期治理。被限期治理的單位必須按期完成治理任務。限期治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決定。小型企業事業單位的管理期限,可以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內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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