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如下: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條以襲警罪暴力襲擊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駕駛機動車肇事,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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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8月6日起,全縣棋牌室、麻將館等公眾聚集場所暫時停止營業,期間停止該場所壹切活動。但有人置若罔聞,頂風暴力襲擊警察,導致壹名警察受輕傷。該女子因涉嫌襲警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8月20日14時許,分宜縣公安局林爽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雙林集鎮某酒店二樓有賭博人群。派出所兩名民警接報後帶領輔警等5人外出執法。到達現場後,民警亮明身份,發現、付某、周某、李某用自動麻將機打“新宇麻將”賭博。警方依法口頭傳喚4名涉賭人員到林爽派出所辦案區接受調查。在傳喚過程中,李某拒不配合民警執法,並辱罵執法民警。警方警告後,未果。在強制傳喚控制李某的過程中,李某用腳踢了民警的左大腿,並用指甲刮傷了民警的右臂,後李某被制服。
事發後,現場民警立即向領導和指揮中心匯報,請求派警力調查處理,同時向縣維權辦口頭提出維權申請。維權辦立即向督察長和分管局領導匯報,並根據督察長指示啟動維權機制,指定東村派出所開展調查,全程監督。
經初步調查,2021年8月21日,分宜縣公安局對涉嫌襲警的李某予以刑事拘留,並依法對參賭人員予以行政處罰。目前,案件仍在辦理中。